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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丨何勤华:给李克强班级上专业课的老师们

何勤华 新三届 2021-07-18

    人物简介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198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84年12月华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留校法制史教研室任教至今。199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16年。研究领域:法律史、法学史和比较法的教学和研究。


何勤华

     

原题

北大法律系77级

——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老师篇)


 

 30年前(1978年2月28日)我们怀着憧憬与梦想,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来到了中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北京大学,度过了我们人生历程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26年前(1982年1月12日),我们带着收获与成熟,离开了母校,奔向祖国各地,展开理想的翅膀,开始书写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篇章。


 今天,如同“北京大学法律系77级入学30周年庆典通知”中所说:“我们中间有共和国的栋梁,有学界泰斗,有睿智的立法者,也有严明的执法者,有声誉显赫的企业领导人,还有经验老道、判断精准的优秀律师!真可谓是群星闪烁,光照神州。”北大法律系77级,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北大法律系77级,我们不竭的动力源泉!


 下面些小故事,只是我对当时老师的一点零星回忆,也许能够让大家对我们当时大学4年生活有一点更为真实地了解。当然,由于时间久远,回忆错了的地方,请各位相涉的老师和同学原谅。


从北大荒来的辅导员叶元生老师


叶元生老师是我接触到的第一位北大法律系老师。1978年2月28日,经过28个小时的火车折腾,我于凌晨3点多到达了北京火车站,出了车站,看到了对着出口处的北京大学接待新生的摊位,上面一条横幅,写着“欢迎新同学”字样,下面有几张桌子,几位老师和同学正忙碌着。我登记好自己的名字,就被安排进入停在边上的大客车,往北京大学赶。到了学校,迎接我的就是叶元生老师。


接下来的情况,凡经历过新生报到的人都很熟悉了。同学之间的介绍,和教师的见面,入学教育等,然后就开始了紧张地学习。而在这过程中,叶元生老师就忙里忙外,为我们每一个同学、尤其是外地来的同学做着琐碎的、但对刚到北京生活的同学来说又是非常重要的服务工作。叶老师当时扎着两根小辫子,穿着一身旧军装,有时腰里还束着一条皮带,风风火火,动作麻利,效率很高。一看就知道她是从北大荒出来的知青。


叶老师其实年龄也和我们差不多,但看起来比我们成熟得多,对于我们这些学生,就像姐姐对待弟弟、妹妹一样地亲热和周到。时隔30年,给我印象还非常深的一件事,就是在我生病之后她对我的照顾。由于不适应北方的饮食,我进校一个月,就得了急性肠胃炎。这种病,看病吃药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注意饮食、休息调养。但在当时的北大学生食堂,没有这种条件。因为我们的早饭是棒子面粥(玉米粥),中午很少米饭,大部分是馒头,经常则是由玉米做的窝窝头。这对我这个从小吃惯了米饭和大米粥的南方人来说,的确是很痛苦的事,对病情的好转也是很不利的。


看到这种情况,叶老师一方面安慰我,说她以前在北大荒时也得过胃病,这种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完全可以战胜它,以给我鼓励和勇气。另一方面,又说他先生是上海人,所以她也知道上海人不习惯吃棒子面粥和窝窝头,所以她就以辅导员的身份,积极去和校医院和食堂沟通,经常给我开病号饭,有了病号饭的条子,就可以在食堂里吃一些软的、容易消化的面条和大米粥。正是在叶老师的鼓励和照顾下,我的病情得以控制,身体状况有了一点起色。


这些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30年,有些情节可能叶老师本人也已经忘记了,但我无法忘却,永远铭记在心里。


书法家李志敏老师


李志敏老师,是我在北大求学期间受到最大影响、得到最多恩惠的一位老师。除了精通英、法、德、俄四国语言,撰写了《中国古代民法》这本经典的民法史作品,以及民法研究成果和婚姻法课程受到同学们热烈欢迎之外,他的书法、他的气质也深深地感动了我。


其实,李志敏老师的生活是非常不幸的。1954年他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了刚恢复成立的北京大学法律系工作。刚开始想在民法专业上有所努力,他在《工人日报》工作的妻子孟昭蓉因心直口快而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被打成了右派。李老师受到了牵连,他虽仍在北大工作,但孟老师却被发配回河北唐山。更不幸的是在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中,两个儿子全部遇难,只留下了一个女儿。所以,当我们入学时,李老师因为和妻子两地分居,学校分配不到房子,就只好住在集体宿舍里,和我们同在一幢楼里面。


在同学们的印象中,李老师是一个学问丰富、专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清高的学者,尤其是他的书法艺术,在当时已经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对我来说,除了这些之外,还几件小事使我对他的人格和品德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第一件事是我和两位师兄在李老师的指导下,于1978年底完成了《试析买卖婚姻》一文,适逢1979年北大举办五四科研节,我们就在学术讨论会上宣读了这篇论文。结果有一些与会老师不同意我们的观点,对文章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我当时很紧张,会后我就问李老师该怎么办?李老师很从容地对我说,不用紧张,我们这篇论文资料翔实、逻辑严密、观点不极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同志已经和他说了,这篇论文质量不错,可以在高水平的杂志上发表。


研讨会之后,我们将这篇文章投给了《法学研究》编辑部,过后不久,就接到了编辑部的通知,说文章写得很好,将在1980年第2期上刊出。这件小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认识到在学术研究上,不要怕争论,不要怕被人批评,要有一种自信心,要有自己的立场,不要轻易放弃自己花费了大量劳动而获得的观点和结论。


第二件事是过后不久,我自己在看书中有了一些感悟,完成了一篇小论文,让李老师帮我看一下,把把关。李老师看得很仔细,看完后就把我叫了去。看到他拿出改得面目全非的文章,我心里就有点发悚。果然,平时非常随和的他,这次非常严肃。他对我说,你已经写了不少文章,我也帮你改过许多次,但你有些错误老是改不过来。比如,的、得、地,这三字你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用得不正确;又如,“所谓”的意思就是“所说的”,后面不能再加“的”了,不能说成“所谓的”;还如,每一个小标题之间要有过渡,要有承上启下的关联词,每一个自然段之间应该有内在的逻辑联系,这样,写出的文章才有说服力。


当时,虽然面前没有镜子,但我自己感觉到脸上有点发烧,一定是胀得绯红。心想从小到大,还没有受到过这么严厉的批评。在回去的路上,我有点沮丧。但过后,我越想越感到李老师说的有道理,这次挨批有收获,对李老师也愈加敬重。当时李老师的批评,直到现在还让我受益良多。


第三件事是一年以后,李老师编写了一本《马克思主义论婚姻家庭法》的著作,当时出版比较困难,他就让我在暑假回上海时,去上海一家著名的出版社问问,可否在该社出版。回到上海,我就去找了该社的一位编辑室主任。听说是北大来的学生,他很热情地接待了我。当我说明来意,将李老师书稿的大纲和部分样章给他看时,他就问我这是否是国家或省部级课题,或是否有经费资助,李老师是否是教授等。我说这是李老师个人多年研究的成果,并不是国家和省部级课题,也没有经费的支持,李老师还没有评上教授。听到这些,他的态度明显变得有些冷淡。离开时,我就问了,你们的态度如何?书稿能否出版?他告诉我,他们还要商量商量。回家后我就马上把这个信息告诉了李老师,他说那就等一等吧。一直到暑假结束,我们仍然没有得到出版社方面的回复。


临回北京前一天,我又去了出版社,但没有能够见到这位主任,他手下的一位编辑出来接待,我对他说,如果你们确实对此选题不感兴趣,那就把大纲和样章还给我,我再交还给老师。他很客气地说,他们主任关照了,这个选题他们在考虑,并没有说不能出。这给了我一点安慰。回到北京后,我把情况详细告诉了李老师,他听后也很无奈,说,那我们就再等等吧。一个学期过去了,仍然没有什么消息。


过寒假回上海时,我又去了该出版社,这次仍然没有能够见到这位主任,但编辑告诉我一个好的信息,说主任在北京开会,李老师可以到主任住的宾馆去见他详细面谈。我马上将此消息告诉了李老师。那天晚上,李老师就按照约定的时间去了该主任住的宾馆,但宾馆的人说他出去了,李老师一直等到9点多,足足一个多小时,仍然没有见到这位主任的影子。第二天我和李老师通电话时,他没有多说什么,就告诉我不要再去出版社了,书稿就先放着吧。


这件事情对我刺激很大,当时我的一种很强烈的感受是,在中国,一名普通的知识分子在社会上是多么没有地位,在事业上要有所成就将有多么艰难。我想,今后如果想从事这一职业,那么就准备好坐冷板凳,被人折磨,以及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心态。也是从那时起,我对出版社的某些头头少了一些信任,多了几分警惕。


李老师对我的学业的帮助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但我却没有能够很好地回报他。1982年我考回到上海,在华东政法学院读外国法制史研究生期间,老师来过几次上海,有的是讲学,有的是与上海大学美术学院的同行交流书法艺术。但我当时限于财力,都未能好好地款待老师。


1984年我作研究生毕业论文调研,到了北京,也去拜访过老师。老师还是如同我在北大读书时一样,对我进行辅导,帮助我收集资料,并亲自将其中的一些法语的资料翻译成中文,供我写论文时参考使用。回想起老师的这一切无私的行为,我都会感动得不能自制。


最令我痛心的是老师从发病到去世时间不长,而这一段时间,我正好在日本进修,等我1994年底回国时,老师已经仙逝西去,我未能见上老师最后一面,留下了终身的遗憾。我的这些情感,至今连在师母孟昭蓉老师面前都不敢说,因为怕她伤心。


今年刚好为了纪念我们北大法律系77级入学30周年,同学们都说可以将这30年来的一些最深的感受写出来,所以我就撰写了上述文字,以慰老师在天之灵。


何勤华、由嵘老师、汤唯(左起),1984年1月在福建泉州开元寺


善良腼腆的由嵘老师


由嵘老师,来自云南,1932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外国法制史学界的元老,长期担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的副会长。他为人善良、腼腆、坦诚、宽容,与世无争。我认识由老师是在听了他的《外国法制史》课程之后的事情。


我记得在第一节课上,由老师就带了一卷世界地图,在给我们讲解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时,由老师就以地图为中心,结合当时的社会历史发展,讲述法典的制定原因、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形象、生动,我们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我对外国法制史的兴趣,就是从听由老师的这门课开始的。考试的题目,是《罗马债法以及对中国的启示》,我写了有一万多字,这大概在同学中是算篇幅最长的了,虽然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自己主要是东拼西凑一些资料,并没有什么新的观点,但由老师给了我一个“优”,使我深受鼓舞,对外国法制史也更加喜欢了。


之后,我和由老师接触就很多了,也多次去他家请教问题。由老师的爱人李老师,在北大法律系图书馆工作,也是一个极其善良腼腆的人,见到我还没有说话,脸就先红了,然后就热情地为我倒水泡茶。我和由老师说话时,她常常坐在边上看着我们,当我偶尔不专心听,回过头看她一眼时,她马上脸一红,就转过脸去。由老师夫妇感情甚笃,相亲相爱,直至今日。李老师身体比较弱,已经好多年不能起床了,由老师就放弃了一切交往活动,包括放弃参加他心爱的外国法制史年会,专心照顾李老师。


由老师治学态度严谨,专业功底扎实,是我国英美法研究和日耳曼法研究领域的奠基人之一。我大学毕业后考华东政法学院徐轶民老师的外国法制史专业的硕士,是由老师推荐的,因为他与徐老师是多年好友。由于是学生,又是同一个专业,这些年来,我和由老师接触一直比较多。可以说,在外国法制史领域里我的每一个进步,都与由老师的提携、帮助有关。

2007年11月,和孙国华老师摄于董必武法律思想研讨会(杭州会议)上


充满激情的孙国华老师


孙国华老师,是我们法学基础理论(当时称“国家与法的理论”)课的第一位任课老师。其他几位,一位是罗玉中老师,他当时是年轻的助教,讲课非常认真,后来长期从事科技法的研究,担任过《中外法学》的主编,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的院长,这次我们入学30周年的庆典,罗玉中老师也来了,和我们坐在一桌,聊得非常开心。


另一位是姜同光老师,当时的职称是讲师,课讲得也非常好,逻辑性非常强,同学们也很喜欢他。但他因为在“文化大革命”中曾经参加过北大、清华两校的写作班子(笔名“梁效”)的活动,所以后来就离开了北大法律系,现在在哪个单位工作我们都不清楚。这次北大法律系77级入学30周年庆典时,同学们编印“庆典手册”,在“北京大学法律系77级任课老师名单”中,也没有他的名字,我感到十分伤心。因为就我的接触和感觉而言,姜老师是一个不错的人。


现在我们将话题再拉回到孙国华老师身上。孙老师当时给我们上课时,也已经50多岁了(孙老师1925年出生),但他精力十分充沛,声音洪亮,讲话中气特别足,且激情澎湃,才华四溢。


讲起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学观和基础理论来,如数家珍,几乎不用看讲稿。我们同学当时私下里都认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专家,孙老师是当仁不让的第一人。尤其可贵的是,孙老师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经历30年,至今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他对此的信仰是坚定的,执著的,也是真诚的。1978年夏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恢复,孙国华老师回到了人民大学,以后,他不太来北大,我们看到他的机会就很少了。


和孙老师接触比较多是工作之后,由于我从事的外国法制史的教学与研究,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关系密切,以及国内一些重大的法学基础理论研讨会,我和孙老师都参加了,所以,我们就会经常见面,交谈的机会也很多。当然,开始几次,一方面由于孙老师教过的学生比较多,对我印象不深;另一方面,本科毕业我考入华政读研究生后,一直到毕业留校,有十多年时间我埋头于书斋,基本上没有出过上海,和学界联系很少。所以,开会见到孙老师时,我都要自我介绍一下。


后来,见面次数多了,我和孙老师就比较熟悉了,谈话的内容也就越来越丰富了。我对孙老师最为钦佩的,一是他对学术,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执著;二是他的开朗的性格,坚强的体魄,80多岁的人,还骑自行车;三是对事业、对生活、对学生的充满激情,唱歌跳舞,各种活动都积极参加。这些,都是我们所应该好好学习的。


张国华:学生欢迎的老师


关于张国华老师,可能会有许多同学的回忆文章,因为他担任过法律系的系主任。所以我这里的叙述就稍微简略一点。


张老师非常敬业,对工作十分投入。他担任系主任的那几年,是北大法律系最为风光的时期,在全国法律教育中完全处于领头羊的地位,在课堂上,张国华老师非常受学生欢迎。他虽然个子不高,但讲课时声音洪亮,中气很足,充满了激情。而且,他在讲坛上,还经常手舞足蹈的,肢体语言特别丰富。他的语言十分精练,但论述充分,论证严密,给我们的感觉是,他的话再多一句,就是罗嗦;而若少一句,就不能完整。


至于张老师的博学、深刻,以及对史料的掌握,对人物和思想的深入分析等,都是处于上乘、超一流水平的。就因为如此,张老师凭着个人魅力,就将我们班上一些优秀的学生都吸引过去了。


武树臣、李克强等都是张老师的崇拜者。老武最终走上了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的道路,与张老师不无关系。克强也曾一度想从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学和研究——这是他亲口对我说的。而我自己,开始本来也是对民法、婚姻法感兴趣的,因此那时和民法教研室的李志敏老师接触最多。但是,在听了张老师(包括饶鑫贤、由嵘、蒲坚老师)的课以后,有开始对法律史感兴趣了。


饶鑫贤:兴趣使然的老师


饶鑫贤(1923-2003),湖南人,早年毕业于南京国立政治大学,从事地下党工作。


饶老师的风格与张老师不一样,他讲话一直是慢慢的,声音是细细的,语音语调起伏不大,而且因为身体一直比较弱,所以他上课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坐着讲的。所以,听饶老师的课,需要慢慢品味,才能感觉到其中的丰富内涵,感受到他的渊博学识,以及严密的逻辑性。与张国华老师不同的另一个方面,饶老师并不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科班出身。他原来是南京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负责审理刑事案件,后来对中国法律思想史感兴趣了,才来教这门课程。


他的大儿子饶戈平,在北大法律系读国际法研究生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后来他在国际法研究方面成就突飞猛进,现在已是中国国际法学会的常务副会长了。他的小儿子饶方,毕业后分配在《中国法学》编辑部,我们也有过多次接触。饶老师喜欢下围棋,是一个修养很好、非常儒雅的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位谦谦君子。饶老师到后来身体状况不太好,尤其是双腿走路比较困难,坐的时间长了,站起来也很吃力。所以,他每次出席学术会议,师母一般都是跟着去的,以便照顾他。


张、饶两位老师虽然都已驾鹤仙去,但他们开创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专业,已经发展得越来越壮大。他们当时一手培养起来的“四大金刚”:武树臣、李贵连、张铭新、段秋关,都已经是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界的泰斗级人物了。他们的再传弟子,更是已遍布全国各行各业。因此,两位老师若有知,应该可以欣慰怡然了。


不是冬天也围着围巾的蒲坚老师


蒲坚老师给我们开设的是中国法制史课程。当时,给我们讲授中国法制史的老师共两人,还有一位是法律系副主任肖永清教授——但这次我们77级举行入学30周年庆典活动时,在打出来的小册子上任课老师的名单中,将肖永清老师给遗忘了,这是非常遗憾的。我记得,当时肖老师讲授秦汉法律,蒲老师讲授其他各个朝代的法律。


蒲老师的讲课深入浅出,论证严谨,说话平和,语言也比较幽默。但给我们印象最深的还不只是这些,而是他那从冬天开始一直到夏天天气已经很热时,仍然围着的那条围巾。这不是为了装饰,也不是为了给学生增加有知识的感觉,而是因为蒲老师的严重的支气管炎。


应该说,蒲老师当时年龄也不算太大,也就50来岁吧,但他体质比较弱,尤其是严重的支气管炎,让他吃足了苦头。他和我们说话时,就能听到很急、很重的喘气声。我记得当时我对中国法制史比较感兴趣,因此,经常向他请教一些问题,同时,由于肖永清老师兼了系里的行政工作,所以有些应该由肖老师辅导的问题,我也会向蒲老师提问。但看到蒲老师说话这么吃力的样子,我往往是见了他面也不敢提出来。然而,蒲老师为人很坚强、很乐观,他不管这一套,喘气管喘气,说话照说,讲课照讲,辅导也照样辅导。这经常令我非常感动。


大学毕业以后,大概有10多年的时间,我一直没有机会去北京,也没有出席中国法制史年会的机会,所以与蒲老师没有见面的机会。但从北京的同学那里,经常听到一些有关他的情况,说他学术成果不断,身体也越来越硬朗,一年之中围围巾的日子越来越少。听到这些,我感到特别的欣慰。1995年我担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以后,出外开会的机会多起来了,与蒲老师见面的机会也多起来了。我印象最深的是1998年的中国法制史年会。


那次会议,由西南政法大学的陈金全老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承办,是最近几年各种学术年会中最为浪漫的年会之一。我们在重庆西政校本部报到之后,当晚就登上了长江游轮,会议在游轮上召开,顺着长江一直开下去,到巫山县登陆,继续开。由于第二年三峡工程要开工,巫山县就要被永远地淹没在水底,所以我们出席会议的代表都拍了许多的照片。在巫山,开过闭幕式之后,我们就各奔东西,回家的回家,继续去旅游的继续旅游。


我、王立民(华政副校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和蒲老师等几个人,就一路去了小三峡和小小三峡,最后在宜昌分手。在这几天中,蒲老师与我无话不谈,从家庭到学术,从教研室的同事,到自己的学生。尽管我们年龄相差有30余岁,但我们之间没有一点代沟的感觉。我感动于他的为人豁达,坚强,心态好,对学术的执著;他也肯定了我这些年的努力,认为我为北大法律系争了气,为我们这个班级赢得了荣誉。


在回上海的路上,我对立民讲述了蒲老师的过去,我们都很感慨:任何事物都没有恒定的时候,社会在变,人也在变,人的身体状况也在变。中青年时期身体好的人,如果不注意,年纪大了以后,身体也会垮掉;反之亦然。蒲老师就属于中青年时期身体比较弱的人,但由于他豁达,坚强,心态好,加之注意保养,结果身体反而越来越好。在小小三峡漂流时,他比我们年轻人玩得都更要欢快。


从1998年至今,又过去了整整10年。如今,与蒲坚老师同辈,甚至比他年龄还小一点的法律史学者都纷纷谢世。然而,蒲老师则仍然非常健康地活跃在学界,这真的是非常令人欣慰的事情。看来,下次再见到老师时,我一定要向他请教如何保养身体的问题了。


儒雅清高的沈宗灵老师


沈宗灵老师,个子不高,人也比较清瘦,一口带有浓重上海口音的普通话。在我们法律77级的任课老师中,沈老师是比较晚讲授的一位,是我们在读大三时他登场的。当时,他给我们讲授了选修课《现代西方法律哲学》。


在我们读大二大三(1979、1980年)时,由于刚刚开始改革开放,所以对西方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包括法律哲学,都还是非常陌生的。


既没有教材(北大张宏生老师主编的新中国第一部统编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是1983年出版的),也没有参考书(沈宗灵老师的《现代西方法律哲学》是1984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馆中虽馆藏有一些西方法学大师的作品,如狄骥的《宪法论》、格老秀斯的《国际法典》(《战争与和平法》的节译)等,但数量非常有限。所以当沈老师在课堂上系统讲授西方各位法学家的法学作品和法律哲学思想时,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由于我在读大学之前,曾在乡政府机关工作过三年,受到过快速记录的基本训练,所以,在沈老师的讲课过程中,我几乎将其每一个字都记录了下来。可以说,我的听课笔记,是当时全班最为齐全的。它不仅为当时班里的其他同学所利用,而且还让后来华政的法理教研室的一些老师受益。


1982年我毕业考入华政读研究生后,给我们上课的一位法理老师向我借了这本沈老师的讲课笔记,进行备课,写出讲稿,然后再给我们上课。当然,平心而论,沈老师的讲课内容我虽然是全部记录了下来,但对西方法学家的法律哲学思想当时尚未能深刻理解和领会。


沈老师平时话不多,也不苟言笑,比较严肃。给人感觉是比较清高,非常儒雅,但他为人非常诚恳,非常热情。他专注学术创作,惜时如金,但对我们学习上的要求一般都能予以满足。当时,我曾去过他家里几次,向他请教一些法理学学习上的问题。每次,他都会放下手中的活,耐心地回答我的各种问题,包括有些现在回想起来是非常幼稚的问题。


毕业以后,由于我和沈老师从事的不是一个专业,所以在学术会议上见面的机会不是很多。偶而有过几次,也只是远远地点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有时我怕他忘记了我的名字,上前握手时刚要自我介绍,他就会马上说:“我知道,你是何勤华。你导师徐轶民老师最近身体好吗?”弄得我非常感动。到北京出差时,我也曾去过沈老师家中几次,他还是老样子,埋头于编书、写书之中。有时,也会和我谈谈国外法哲学界最新的一些动态,对有些法学家作出一些他个人的评价。


沈老师是1923年出生的,现在已经是一位85岁的老人了,也曾有过一次小中风,但他身体恢复得还不错,思维也非常清晰。作为一位留学美国的正直的法科知识分子,他在1957年也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被划为“右派”,但他对此看得很平淡,认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也是一个正在转型的国家,在政治上出现一点波折,都是正常的。


前排左起:姜明安、龚祥瑞、陈兴良、王建平;后排左起:陶景洲、刘凤鸣、李启家、王绍光、李克强 (姜明安提供)


魅力四射的龚祥瑞老师


龚祥瑞老师是上海人,所以讲的是一口带有上海口音的普通话。龚老师当时给我们开设的是外国宪法与比较宪法课,他讲课充满激情,声音洪亮,脸上表情生动、丰富、多变,嘻笑怒吼,幽默风趣,全可以在一堂课上表现出来,酣畅淋漓,无所顾忌,所以经常听得我们一愣一愣的,注意力全部被吸引了过去。我们小组爱好摄影的何山,就将龚老师在课堂上的各种表情拍摄了下来,到现在为止看到的人,都无不拍案叫绝。


由于龚老师上课效果极佳,所以一门课上下来,将我们班上的许多同学都吸引过去了。本来对民商法、法律思想史、刑法感兴趣的人,如陶景洲、李克强、陈兴良、王绍光、姜明安、李启家、刘凤鸣、王建平等人,都被吸引到了龚老师的周围。许多人后来也都受到龚老师的欣赏,经他推荐到国外攻读研究生。有的则受他影响,开始从事宪法行政法的教学和研究,姜明安就是一位。


我当时因为一心想回上海,没有考虑出国,对宪法行政法当时也没有太大的兴趣,所以我没有参加龚老师组织的兴趣小组。因此,和龚老师接触不多,但因为都是上海人的缘故,我也去过他家几次。


现在回忆起来,印象最深的是我为了考华东政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向他请教考试方法的那一次。他对我说,他在华政没有认识的老师,但考研究生有技巧,就是要去琢磨他们老师的研究兴趣和方向。他知道我想报考徐轶民老师的外法史专业,他就说:“你要将徐老师所编写的著作、发表的论文以及油印的教材、讲稿等搞到手,把它们弄熟悉了,甚至把它们都背出来,你就不怕了,保证你考高分。”然后他就和我讲道理:考试和研究不一样,考试就是死记硬背,而研究可以有自己独立的思想,要有自己的观点。他非常自信地对我说,你听我的话没有错,保证你考上。后来,我按照他的思路去复习,果然,在华政考试得了第一名。


大学毕业后,我和龚老师在学术会议上见过几次面。感觉到他在当时中央倡导的政治体制改革中非常活跃,写了不少关于西方宪政与法治方面的论文。对此,我是非常关注的,他的西方国家文官制度,比较宪法与行政法,以及西方司法制度等著作,我都一一珍藏。


另外,我感觉他的身体也非常好,虽然在读大学时有一次他告诉我,他曾经有过胃出血,住过医院,但后来恢复得很好。不幸的是,没有过多久,他就患病去世了。真的是很可惜。


应该说,龚祥瑞老师的经历是非常坎坷的。他是英国工党领袖拉斯基的学生,在英国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毕业,和王铁崖先生是校友,也是当时北方最为著名的法学家钱端升的三大弟子之一(还有两位就是王铁崖、楼邦彦)。但是他后来和钱、王、楼三位先生的关系都闹僵了,原因是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他站出来揭发了钱先生,结果,其他三位先生都被划为右派,而他却逃过了一劫。也因此,龚老师为许多人所轻视。但是,客观地说,在“反右运动”(包括文化大革命)那种扭曲人心灵的特殊时期,妻子揭发丈夫、子女批判父母的现象比比皆是,龚老师这么做,或许也有许多无奈和苦衷吧。


龚老师对新中国宪政与法治的发展,还是作出了许多贡献的。因为如此,我才写下了这些文字,以示对先生在天之灵的祭典。


留学莫斯科的王哲老师


王哲老师,长期从事西方法律思想史和俄罗斯法哲学教学及科研工作,是我国西方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开拓者和建设者之一。早在我们入大学之前,王老师已经率先在北大开设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的课程,1979年他主持编写的《西方政治思想史》作为北大正式教材内部发行,该书为全国统编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出版打下了良好基础,从课程名称到内容体系均被其他兄弟院校的同类教材所借鉴,对本学科的建设起到了奠基作用。王老师是本学科第一位教授、第一位博士生导师。


在我的印象中,王老师工作兢兢业业,热爱教学,注重学术,关爱弟子,奖掖后学,为培养我国的高等法律人才倾注了毕生心血。我读王老师的博士生,也是他热情鼓励的结果。1995年,我担任了华政的副院长,根据当时的教育政策,北大的博士培养模式比较适合我的情况,就在北大报名了。


这样,我就成为了北大西方法律思想史专业的博士生。王老师做事能力很强,效率极高,在他的指导下,我读博进展得非常顺利。3年后,即1998年1月16日,我参加了北大法律系组织的博士论文答辩。


那一天,整个北京城大雪纷飞,气温降到入冬以来的最低点,但在北大法学楼的小会议室里,却是春意浓浓。在王老师的张罗下,由该系教授萧蔚云任主席,该系教授赵震江、王哲、由嵘、李贵连,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教授吕世伦、林榕年任委员的答辩委员会,全票通过了我的博士论文《欧陆私法学的起源及其流变》。


整个答辩过程,充满了坦诚、友好、幽默的气氛。因为提的问题很多,我有点紧张、错误不断,但我态度非常诚恳。比如,在回答历史法学派关于法律成长的历程之问题时,我遗漏了“法学家法”之发展阶段(此是答辩后师弟郑戈告诉我的)。最为可笑的是,当时萧老师作为主席提了三个问题,因为是最后提的,我也准备在最后回答,但最后竟忘记回答这三个问题了。答辩结束时,王老师也没有继续问,一起吃饭时,老师们都没再提。直到一个人回到宾馆,我才记了起来。


现在回想起来,这个事情并不说明北大对博士论文答辩要求不严格,而是体现了一种宽容。后来有一次跟王老师闲聊时,他说实际上老师们(包括萧老师)并没有忘记,只是他们看到我大部分问题都已经回答得挺好,所以就不再提起了。


后来,每次我去北京,都会找机会去北大看望王哲老师。此时,老师已患有非常严重的气管炎,说话比较吃力,速度也很慢。他看到我时总是很兴奋,会说上比较长时间的话。他谈得比较多的,是希望我有一种好的心态。他说,当了校长,责任重大,能“继续进步”固然好,没有这种机会也不要紧,要端正心态,把主要精力用于管理学校、办好学校方面,让老师和学生都得到实惠。我每次听后总感觉收获颇多,原有的浮躁情绪也大有改善。


2007年12月18日14时47分,王哲老师因病在京逝世,享年76岁。这一年,对我而言,也许真是不幸的一年,我的另一位导师(硕士)——华东政法大学的徐轶民教授也在7月26日离我们而去。无限惆怅、悲伤之时,也有些许安慰:老师培养的众多弟子已经在祖国的各个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正在为国家、为人民辛勤奉献。就这一点而言,老师的学术生命以及人生理想和追求,已经被延续了下来,并得以发扬光大。


王哲,河北人,1932年生,1954年秋赴苏联国立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9年毕业回国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工作。1979至1981年被选派到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作访问学者,2002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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